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度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合肥市巢湖市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度合肥市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招聘计划(岗位)等公告信息于9月18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和巢湖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haohu.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登记信息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
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本科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本科学历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如不一致,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报名的(不可以学位专业报名),可于网络报名时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出具其与岗位所需本科专业相关性的证明(岗位学历层次要求为专科的,以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