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编外合同制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雨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将由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http://www.yuhua.gov.cn/)。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岗位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 | ||||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社会工作部 | 文字综合 | 1 | 35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能力,熟悉党建工作。 |
说明:
1、35岁以下是指198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9月17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学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投送《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社会工作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电子扫描件至邮箱2561705905@qq.com(报名资料文件包名称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