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592人)

2024-09-19 17:00:0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2.资格审查部门

  (1)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

  (2)各地(州、市)、县(市、区)资格审查的组织实施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资格审查部门(单位)应当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不在参考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2年至2025年毕业生均可报考,无需提供未就业证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单位)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原因。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面试

  1.组织实施

  (1)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2)各地(州、市)、县(市、区)面试环节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面试考官一般应当在5人以上,其中外部邀请考官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上由同一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进行面试。有多个考官小组的,应当由考生小组代表抽签选择考官小组,小组内考生抽签选择面试次序。面试室应当配备录像、录音设备,全程记录面试过程。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1.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其余岗位总成绩计算

  具有较强专业技术含量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操作技能强技术复杂程度高的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30%+面试成绩×70%;一般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和一般性工勤技能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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