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人员储备
本次招聘司法社工实行招录替补机制,因招录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人员储备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二年,二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经镇党委同意,从人员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录用。
九、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期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镇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十、监督举报及政策咨询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3—80607012。
2、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潮镇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0607208。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原始标题:2024年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司法社工公告-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http://www.tongzhou.gov.cn/tzqrmzf/zpzk/content/451f6ba0-32bc-4bb2-9649-1460e636c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