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中学(简称红河州第一中学)位于个旧市与蒙自市交界处—滇南绿洲城市综合体内,是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的严格按照云南省一级一等学校标准规划建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校园占地面积400亩,可容纳6000余名学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红河州第一中学2025年计划通过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4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11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2025年毕业生,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二)招聘岗位
详见《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一中学)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非应届在校生;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学校领导及考官(5-7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进行。
招聘工作组预计在9月下旬赴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岗位招聘按招聘时间和地点进行顺序招聘,如岗位在前一招聘点已招聘到相应的人员,下一招聘点不再进行招聘,请符合招聘范围院校、学历要求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上述院校发布的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院校发布的信息,并在招聘会承办院校公示的招聘时间内,在相关院校招聘点直接向招聘组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一中学)2025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扫描件(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