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和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确定拟聘人员。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集体讨论确定。
十一、拟聘人选公示。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办公区域范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十二、聘用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报到。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招聘单位将通知聘用人员按期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十四、纪律监督
(一)整个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社会、考生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五)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0771-5609237
咨询电话: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771-5609395
附件: 1.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8日
原始标题: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_通知公告_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tzgg/t6150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