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须知:
(1)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及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4年9月28日8:30至30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试卷种类及要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以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会议室。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配偶所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证明原件1份;
3.社区网格员需提供库伦旗居民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放宽学历条件为高中(中职)学历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库伦旗内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合格证或库伦旗基层项目人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六)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试题,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加分政策:1.在库伦旗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加2.5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2.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加2.5分;3.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加2.5分。以上加分项目在总成绩分数的基础上增加,同时具备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1项,不重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