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四、聘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聘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标题: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来源:http://rsj.lyg.gov.cn/hrzxzx/zkzpgg/content/3d2b23fe-ee8f-44aa-826f-2a9c8fa76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