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古丈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56名)

2024-09-14 11:30:07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根据古丈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古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古丈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4年古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3日以后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或高考时须在古丈县,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或高考时须在湘西自治州。正在古丈县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古丈县服务的县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本县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正在湘西自治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湘西自治州其他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州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1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七)面向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面向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上述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公告发布之日为古丈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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