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8名)

2024-09-14 08:56:0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依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省地矿局人事处审核后提交省地矿局党委研究决定,并在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地矿局及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报名邮箱见附件1。

  监督电话:0551-64652360、64651035

  (省地矿局人事处、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24年下半年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024年9月13日

标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24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http://dkj.ah.gov.cn/xwzx/tzgg/40720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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