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剧是湖南省的传统戏曲剧种之一,2008年6月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茶陵湘剧保护传承中心是茶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茶陵湘剧保护传承中心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岗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湘剧表演岗位3名,二胡演奏岗位1名,舞台灯光设计与操作岗位1名。
(一)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23日前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湘剧表演岗位应具有岗位对口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5年以上湘剧表演工作经历;二胡演奏岗位应具有岗位对口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5年以上二胡演奏工作经历;舞台灯光设计与操作岗位应具有岗位对口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5年以上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与操作工作经历。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本公告发布之日时为本县在编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招聘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茶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六楼604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并如实填写《茶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县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2024年茶陵县茶陵湘剧保护传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笔试相关事项另行在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通知,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网站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