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注意事项。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规定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shbx/index.aspx)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1.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通过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ln.bmpta.com/shbx/index.aspx)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ln.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等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ln.gov.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ln.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l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