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其中:肃州区75名,金塔县48名,玉门市4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附件1-1、1-2、1-3)。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以《岗位简表》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3日至2006年9月12日期间出生)。
6.《岗位简表》中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未满或首个聘期(3年,含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他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9.参加2024年酒泉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专业目录执行;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文件执行;专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等文件执行。
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专业名称完全一样,但因部分院校自设专业没有代码、部分专业有多个代码或与教育部网站最新公布代码不一致,视为符合报考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