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试用
本次公开选调由选调单位在选调岗位上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考察不合格的或试用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按照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十)公示
考察和试用合格人员由各单位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公示7天。公示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手续
市直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试用、公示等情况,依据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附件1中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咨询电话于工作时间与选调单位联系。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联系电话要确保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以免漏收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11-89631762咨询。
本次选调公告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原网址:https://rsj.sjz.gov.cn/columns/fa354001-476c-4fb3-9469-f5f4e6321878/202409/12/929dc3ae-fc0e-4569-911b-aa2ade5fe1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