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部分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人员以“同向流动”为主,鼓励人员遵循“机关→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流动,不得“逆向”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共184名,其中党群系统26名,政府系统158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以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的,须在机关或参公单位服务满5年。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资格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7.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以后出生),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的年龄40周岁及以下,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履约服务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含职级晋升人员)未满1年的。
7.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网上报名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选调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选调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在选调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石家庄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模块,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选调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时应将报名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确定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