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测评
1.此次高素质人才公开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主要测评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有引进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预计在2024年10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
2.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对成绩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成绩前三项要素得分之和高者入闱体检(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3.分数修正。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及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的情况,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大于等于90分,小于等于60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所涉岗位考生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
2.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核实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聘用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拟聘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申请,经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本次引进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附件1: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表.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原标题: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下半年公开引进高素质人才公告
原网址:http://wjw.jxfz.gov.cn/art/2024/9/11/art_4103_4215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