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名邮箱:yskzg1610@163.com
联系人:左老师0871-64142561。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查验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保持电话畅通。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口头表述、实际操作等。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情况,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对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应聘人员进行第二轮面试。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不予聘用,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由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www.sky.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一、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