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笔试试卷分为A、B、C三类:岗位代码为A开头的(A**)为A类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岗位代码为B开头的(B**)为B类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岗位代码为C开头的(C**)为C类考生,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学、公文写作等;《教育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等;《卫生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医学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经北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设开考比例须设置面试入闱最低分数线),否则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证明(县、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等材料。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不少于7人(单数)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体能测试
报考北安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男戒护员岗位(岗位代码:A09)的人员加试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人选中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和体检对象。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北安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男戒护员岗位(岗位代码:A09)的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其他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