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12 11:24:47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根据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发〔2021〕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2024年第二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40家单位,招聘421人,聘用后聘任等级参照岗位信息目录中的拟聘任岗位等级,以及根据单位结合岗位设置要求考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社会在职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4年9月12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

  3.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12日(含)。

  (四)应届毕业生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有关规定,2022年、2023年的高校毕业生如截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参加就业,2024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可继续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符合进京条件(包括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学位的要求等条件,落户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3.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国内院校所取学历须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境)外院校所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4年9月12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范围、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聘人员须在截至2024年9月12日(含)前已取得相应资质。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其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9:00至2024年9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北京朝阳”网站(http://www.bjchy.gov.cn/)的“公示公告”栏,登录公招系统(https://bm.assess.group/?k=3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正式免冠证件近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按照招聘单位公布的职位要求与系统提示说明,在网上报名期间按时规范,准确无误填报相关报名信息,以便后续资格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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