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仲裁委员会网站查询相关通知。
报考人员在体检和考察阶段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天津仲裁办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公示阶段出现的空缺,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8350060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23082414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4年9月11日
原标题: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地址: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409/t20240911_6724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