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10月30日9:00起登录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专业指导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
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至16:00。
六、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11月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公共科目考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是针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而设置的考试科目,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及格线为9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综合应用能力(A类)》是针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而设置的考试科目,旨在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及格线为9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2月7日,报考人员可到天津仲裁委员会网站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证明报考资格条件的证书,由天津仲裁办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出现的空缺,将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10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面试时间:12月21日。
面试科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有关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二代),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任一科目考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3.考试总成绩公布
12月25日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可到天津仲裁委员会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天津仲裁办将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