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
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程序报相关单位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
三、聘用待遇
市中医院入编人员按照我市财政差额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其余单位入编人员按照我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四、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医生服务年限不含住院医师规培时间)方可申请。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特别提示
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261,0898-66502115。
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联系电话:0898-25523282。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1.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签字,按指印上传)
3.海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东方市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