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公告(163名)

2024-09-11 12:50:16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一次,之后各环节不再递补。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招聘程序;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地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招聘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5.符合大兴安岭地区及县(市、区)相关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57-6812345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业岗位计划表

  附件3:2025年应届毕业生个人承诺书

  附件4:诚信承诺书

  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xal.gov.cn/dxal/c100025/202409/c13_2921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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