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9-11 11:12:00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为15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30日9:00起,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11月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布成绩:2024年12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满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我站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1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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