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仲裁协会招聘公告

2024-09-11 11:14:32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山东省仲裁协会是省司法厅主管的全省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承担着联系和指导全省仲裁行业工作的职责,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运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承担着业务统计、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活动安排、信息宣传、业务指导、服务会员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提升工作质效及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诚聘优秀人才。本次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接受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人数详见《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五)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体学历要求按照《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1岗位学历要求。

  (六)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有法律相关专业或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需提供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七)热爱仲裁事业,遵守协会人事管理等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如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

  5.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6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电子邮箱:zp13853383602@163.com进行报名。

  2.需提交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Word格式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手印后,扫描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下载最新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PDF格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4.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有法律相关专业或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需提供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5.报名表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6.凡网上报名资料不全者或资料未按报名要求命名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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