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及管理
(一)拟招聘编外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编外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继续聘用;聘用第二年起,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受聘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六、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屏山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831-5880817)负责解释。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409/t20240909_2020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