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22669;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4435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黑龙江省教育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C2400A1D4380D8E0630A0012ACC329&selected=zpxx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