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艺术研究及相关信息咨询工作;承担艺术表演院团艺术创作的评介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剧目的创作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二)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外国图书、档案、文化信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艺术团体参加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演出、展览、学术研究活动。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三)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评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创新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评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街150号。
(四)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龙江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推广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龙江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限为2024年9月19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wlt.hlj.gov.cn/)、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