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紧缺急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

2024-09-11 12:01:41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紧缺急需特种设备检验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整合原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和丽江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丽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丽江市粮油质量监测站)于2024年2月批准组建,是丽江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加挂丽江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岗位(2006年9月30日至198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学生(2024年毕业生除外);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5.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00:00起至2024年9月19日24:00(以发送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姓名+招聘岗位+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ljsjyjcrzy@163.com),提交报名申请但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例:“张XX+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压力管道岗+131******95”)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证、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资格审查:由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上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面试当天对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反映个人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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