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5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成绩公布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官网、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过程中,如因考生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考生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生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考生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考生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所对应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后按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聘期管理,副高级职称人才实行6年聘期管理,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人才实行8年聘期管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
3.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考生与学校在职教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校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二)监督与违纪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公告内容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八、有关说明
(一)年龄要求: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8日(不含当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