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须登陆网址,通过身份验证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并按材料目录(附件3)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主要为报名表、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如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将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单上传至系统。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过我校并在进入考核、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及曾有其他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我校诚信档案,不接受再次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各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学位和专业匹配性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学校将在官网公布资格审查结果,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不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岗位1-6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7-1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未超过1:5(含1:5)的可直接进入面试,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5(不含1:5)的须先加考笔试,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试讲内容等提前3日在学校官网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
(1)岗位1-6面试形式为试讲+开放性面试。试讲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运用教学方法能力等方面。开放性面试重点考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试讲和开放性面试分别采取100分制评分,再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面试成绩,即面试成绩=试讲×50%+开放性面试×50%。
(2)岗位7、8的面试方式为试讲。
(3)岗位9、10的面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分别采取100分制评分,再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面试成绩,即面试成绩=试讲×50%+技能测试×50%。技能测试时间将依据测试内容难易程度由命题专家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
(4)岗位11的面试方式为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分别采取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50%。技能测试时间将依据测试内容难易程度由命题专家决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结构化面试方式为当场答题,时间共10分钟(包括审题和答题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试讲要求
①教案编写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教案要求一式八份。
②试讲
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打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