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团校〔中国(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09-08 12:51:51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当日。

  (三)直接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列为考核人选,考核形式为适岗考核。

  适岗考核:结合岗位工作需要,由我校组建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学习工作经历、科研能力、编辑能力、所获荣誉等方面开展考核打分。

  适岗考核打分为最终考核成绩。

  (四)考察

  根据最终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生成绩未达到满分值70%及以上的,不能列为考察人选。

  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可按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根据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核合格人选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2.体检及往返交通、住宿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我校党委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审批,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团校(http://www.gxgqt.org.cn/gxyouth_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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