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河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hhxy.cn/)“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
《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学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岗位一线工作;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详见附件1),同时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
(五)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0日至2006年8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岗位职责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30日后出生)。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记录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19日16时
2.方式:应聘人员填写《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报名材料压缩包一并发送到hhxyrsk@163.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同志应聘XXX部门+XXX岗位代码材料。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考生上传近期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个人简历(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各类证书原件扫描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9月5日9时—9月20日16时
2.在此期间,对应聘人员在报名邮箱中填写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因专业不符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