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wuhu.gov.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资待遇
新进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招考咨询:0553-3865039
0553-3991379
监督电话:0553-3851375
系统操作问题咨询:0553-3991818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
附件1:
2024年度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拟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备注 | 咨询电话 |
1 | 芜湖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 240902001 | 1人 | 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无 |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0553-3865039 |
原标题: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代招聘公告2024年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whrcw.cn/zpkl/ggxxDetail/?id=12391&zkId=2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