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并列的,以高职称者优先,职称一致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须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笔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表》、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规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相应提供规培、委培、定向在编在岗人员的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7)岗位要求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说明: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六)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应聘人员体检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复检只复检不合格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3.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县医疗集团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人事档案及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有关规定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可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江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举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