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由翁源县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翁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复核,不接受匿名投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考生服务
对从翁源县外到翁源参加考试的考生,入职后被认定为“青年人才”的,按照现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最高500元/人,省外的最高1000元/人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贴,由中共翁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销,因个人原因放弃任一环节的考生不享受该项政策。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翁源县教育局无关。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工作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均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以及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员或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九、招聘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公告内容、政策进行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政策咨询:0751—2811969(翁源县委组织部);0751—2860879(翁源县人社局)。
报名咨询:0751—2873961(翁源县教育局)。
附件1:广东翁源2024年第二批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