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遂宁市射洪市从“三支一扶”(支医)计划服务期满人员中招聘事业单位人

2024-09-05 11:58:0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全过程实施封闭式管理,报考者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射洪市卫生健康局具体实施。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若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四)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射洪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射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6191010)。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公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镇卫生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从“三支一扶”人员中考核招聘到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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