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9-04 11:49:3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关于调整省政府序列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31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拟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登记中心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http://dnr.sc.gov.cn/]上发布,下同)。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主要职能

单位地址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省地政地籍事务中心)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承担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土地登记、地籍调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评估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法律事务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5号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考核招聘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所载学历、所获学位与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要求均全部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邮箱:scbdcdjzhx@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3日至9月17日,为期5天。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身份证、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习成绩单、在校学籍证明材料。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所有报名材料均请提供PDF版本(《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以上资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请认真核对,缺少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要件材料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报名资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通过到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确定参加考试入围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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