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文物局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2024-09-04 11:50:43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的博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文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40周岁及(1983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有以下主要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馆)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下表: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要求

学历学位

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工作

地点

备注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馆)

专技

4

考古学、科学技术史、摄影测量与遥感、文物保护、中国史、世界史

博士研究生

40周岁及以下

旧石器考古、新石器考古、夏商周考古、秦汉考古、宋元明考古;冶金考古、数字考古(包含遥感考古)、动物考古、植物考古、陶瓷考古、体质人类学、残留物分析;有机质文物保护、无机质文物保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中国古代史、历史地理、世界古代史。

太原市

从事野外考古工作,大部分时间需出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1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省考古研究院207办公室。

  4.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

  (1)打印填写《山西省考古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2寸照不装订)。

  (2)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3)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相关证书及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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