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4.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心理素质、语言组织、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含)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须经记分员、核分员、监督人员和主考官签名确认并当场公布。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以公告发布为准。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等)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未能及时提供考察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任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吉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进行公示。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后,在吉阳区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其他
(一)所有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吉阳人社”微信公众号、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活力吉阳”、“吉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为准,请所有报名的考生时刻关注以上指定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公告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