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景洪市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转发公示链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审核毕业证、学位证,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逾期提交、未提交或不符合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景洪市水务局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考核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1次。
五、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景洪市水务局0691—2124486
监督电话: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六、重要提示
(一)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的,一律不予聘用。
(二)拟聘人员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提交复核。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根据《景洪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景发〔2022〕10号)相关规定,符合事业人才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景洪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可纳入事业人才范围,并享受事业人才相关待遇。
(六)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后,要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如出现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违约情形,招聘单位将按协议约定追究应聘人员违约责任。
(七)资格复审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告
八、本通告由景洪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景洪市水务局0691—2124486
监督电话: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附件:
1.附件1.景洪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附件2.景洪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表.xls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2022年).pdf
景洪市水务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景洪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