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各选聘单位通过相关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选聘单位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参照常规调配体检要求开展。
(三)考察
由选聘单位按规定对拟选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把关。认真查阅拟选聘人员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如实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分别在相关网站、本单位和拟选聘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聘用岗位根据选聘单位岗位空缺和拟选聘人员情况确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体检、考察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须在各环节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其他
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设置、资格审核、面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选聘单位负责解释。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886-3628669
附件:1.怒江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怒江州2024年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4-249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