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一)江西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党内法规研究,参与全省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江西省接待宣传推介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我省接待工作中的宣传、讲解、推介等工作。
(三)中共江西省委信息保障中心为正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全省政务网络规划、建设、运维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江西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 法律岗(九级管理岗) | 管理岗 | 1 | 法学类(0301)、法律类(035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参加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 |
江西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 研究岗(九级管理岗) | 管理岗 | 1 | 哲学类(01)、经济学类(02)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 |
江西省接待宣传推介中心 | 宣传岗(九级管理岗) | 管理岗 | 2 | 新闻传播学类(0503)、新闻与传播类(0552)、旅游管理类(1254、120203)、艺术学类(1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 |
中共江西省委信息保障中心 | 软件规划岗 | 专技岗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软件工程类(0835)、电子信息类(0854)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9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1),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