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池区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分配到原工作村(社区)所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凡不服从分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贵池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45175(贵池区委组织部)
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ahgc.gov.cn/News/show/715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