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推荐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聘任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9月13日到区委组织部6403室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为形成有效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专项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贵池先锋网公布。
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笔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对村(社区)党组书记报考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村(社区)党组书记任期内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原则予以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彰证书由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计入面试成绩。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加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最终成绩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面试成绩(含加分)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考生最终成绩为考生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
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在村(社区)大学生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