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面试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由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查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人员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招聘结果备案
对符合招聘条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将拟招聘结果及相关资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平凉市委组织部或平凉市人社局备案。
(十)审批聘用
对已备案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1.平凉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凉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的网站。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通知、总成绩公布和拟聘人员公示以市直主管部门网站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4.本公告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平凉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3-8212239
报考专业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0933-8551769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933-8224083
政协平凉市委员会办公室:0933-5998236
市残疾人联合会:0933-8577566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933-8213764
市农业农村局:0933-599856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33-8296338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0933-8212853
市自然资源局:0933-8216295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33-822835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33-822817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933-8232911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0933-8223461
市水务局:0933-8712602
市融媒体中心:0933-8213904
市林业和草原局:0933-821364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933-8239566
崆峒区人社局:0933-8352180
灵台县人社局:0933-3625589
崇信县人社局:0933-6102326
庄浪县人社局:0933-6610308
静宁县人社局:0933-2536953
业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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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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