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平凉市人民政府、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在主管部门网站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
(五)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规定,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备案。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程录音录像,当场打分并计算公布成绩。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它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的方式(平均成绩不是整数的,“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通知。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播音主持等特殊岗位的人员按照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笔试、面试比例。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视为无总成绩。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主管部门网站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由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局组织。
1.体检。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计划和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达不到面试划定合格线的,不得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