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调转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市委组织部拟定调转人员名单,经市编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市人社局协调办理调转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归巢”的事业编制人才现工作单位的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的,可以报所有经费形式的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补助”的只能报“财政补助”岗位(本次“归巢”回引人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资格审核贯穿“归巢”回引工作全过程,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回引资格。
3.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涉及编制调整等工作,按照省、长春市和本市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岗位调整。
4.回引人才在原单位拥有(聘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根据用人部门实际情况和所设岗位确定级别待遇。
5.符合“归巢”年龄、学历等条件,但岗位不匹配的人员,请填写《德惠市“归巢”计划申请表》发至dhfgdjb@163.com,作为今后回引人才工作参考。
咨询单位及电话:中共德惠市委组织部、德惠市人社局0431—87000152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德惠市事业单位实施人才“归巢”计划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中共德惠市委组织部德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原标题:2024年德惠市事业单位实施人才“归巢”计划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ehui.gov.cn/ywdt/tzgg/gggs/202409/t20240902_33386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