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文件规定,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计划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一)庆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拟选调九级管理岗位职员1名(职位代码01)。
(二)庆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拟选调九级管理岗位职员1名(职位代码02)。
二、选调范围
(一)庆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在岗九级管理岗位职员。
(二)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且已登记一级、二级科员也可以参加选调。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学历、专业等选调条件具体见《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5.报考九级管理岗位的应为九级管理岗位职员,或者机关(参公单位)一级、二级科员;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庆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至9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人防司法大厦(市政务服务大厅)8楼814室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庆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县(区)报考人员报名推荐表中需加注县(区)编办在编情况审核意见并盖章(市级报考人员不加注市委编办意见,统一报市委编办审核)。
(4)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正式录用文复印件1份,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分配文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5)现聘岗位等级认定审批表、聘用备案表或工资晋升个人审批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
(6)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7)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
(8)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1份;
(9)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及电子版;
(10)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