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白银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开展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4名,其中:市直32名、会宁县45名、靖远县92名、景泰县33名、白银区31名、平川区6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白银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报考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范围
1.户籍生源。白银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含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各县区事业单位及白银市兴堡川电灌工程管理局、白银市靖会电灌工程管理局招聘岗位须为白银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白银市的人员(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各类基层项目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考。
3.对象范围。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置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县(区)项目人员等两类招聘岗位。
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凡符合户籍生源、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年龄资格等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县(区)项目人员:在《岗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县(区)项目人员”的岗位,只面向白银市服务期满未纳入编制管理且目前仍在岗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两类基层服务项目及经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统一选拔到各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含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乡镇农技、畜牧、文化、旅游、社保、进村进社等岗位)工作的各类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零就业家庭人员按当时安置岗位,与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同类岗位报考)。报考条件为: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对应聘岗位学历、专业和项目服务类别等有具体要求的,按照《岗位列表》中所要求的条件报考;
(3)各类未入编项目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专项招聘岗位。